|
重建及业权最低补偿声明书
|
1. |
「重建及业权最低补偿标准声明书」有甚么用途? |
|
答: |
声明书是向受重建影响的业主提供一个公开表达意愿的直接渠道,若签署同意重建的业主达到法定比例,重建才能展开。同时,声明书也为特区政府开展重建提供一个民意依据。 |
|
|
|
|
2. |
为什么要签署「重建及业权最低补偿标准声明书」? |
|
答: |
因为只有签署声明书表示赞同的业主达到法定比例,政府才可以为重建进行公开招标,否则搁置重建。 |
|
|
|
|
3. |
业主在甚么时候签署「重建及业权最低补偿标准声明书」? |
|
答: |
政府在推动重建前,会公告重建计划、业权最低补偿标准等,让受影响的业主知悉并签署「重建及业权最低补偿标准声明书」,对是否接受重建计划、业权最低补偿标准表态。有关「重建及业权最低补偿标准声明书」以甚么形式签署,目前仍在听取各方意见以寻求一个既可保障业主权益而又具可操作性的方案,如澳门旧区重整咨询委员会专责小组便建议以公证文书的方式签署,令其具备法律效力。 |
|
|
|
|
4. |
业主向谁作出声明? |
|
答: |
业主是向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作出声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