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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项目的搁置与重新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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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由政府推动进行的重建发展项目会否搁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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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由政府推动的重建发展项目若出现下列情况会被搁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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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政府评估就重建规划大纲草案所收集的社会意见,若不具备条件进行重建的则搁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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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在规定期限内签署赞同「重建及业权最低补偿标准声明书」的业主低于法定比例则搁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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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在规定期限内签署赞同「重建及业权最低补偿标准声明书」的业主达到法定比例,但经公开招标,无投标者或无标书达到标准则搁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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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由政府推动的重建发展项目一旦搁置,如何重新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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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无论是甚么原因引致重建发展搁置,政府都会对整个重建发展项目进行全面检讨,若具备条件可以重新启动,则会从重建规划大纲草案收集社会意见阶段重新启动。
澳门旧区重整咨询委员会专责工作小组建议对搁置的原因采取相对应的措施:有委员建议一旦搁置,返回规划阶段,进行全面检讨,找出原因作出修正;也有委员建议在何处搁置便在何处重新启动。
对于重建项目搁置后需要多长时间才能重新启动,专责小组建议应视乎搁置原因,针对不同原因而设置不同的启动时间:若是因业主不同意重建而搁置的,建议时间稍长,让社会各界可以冷静考虑,政府可按先后次序,启动其它的重建计划;若是居民同意重建,但因没有发展商投标而搁置的项目,则时间可相对短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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